因果报应,简称因果,这是佛教的基本理论之一,因此世人称佛教是讲因果的宗教。 因果是什么,因者原因,果者结果。〈大乘义章〉曰:‘招果为因,克获为果。’亦即是能生者为因,所生者是果。详细一点说,能够使诸法(宇宙间万有的事物、现象)生起者是因,被生起的诸法(事物、现象)是果。宇宙间的一切事物,有因必有果,凡果必有因,这是‘法尔如是’、必然的、普遍的理则。 因果法则,是由‘缘起’法衍化而来的。缘起,是释加牟尼世尊在菩提树下证悟的真理。此真理即是宇宙万法(包括众生的生命)普遍的、必然的理则。宇宙万法(包括人类在内):‘非从天生,不从自生,非无缘生,从因缘生。’因缘生,简称缘生,又称缘起。〈良贲疏〉解释缘生二字说:‘言缘生者,缘为众缘,生者起也。诸有为法,皆从缘生。’所谓‘生者起也’,意思说缘生就是缘起;事实上这二者仍有分别:缘生,是因果中的具体事象,现象界所有的一切法,都是缘生之法;而缘生法中所有必然的理则,才是缘起法。换言之,缘起是理,缘生是事,缘起是事物生起的原因及理则,缘生是事物已生的结果与现象。因此,在缘起与缘生之间,就有了因与果的关系。这就是所谓‘因果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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